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申报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
二、申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所规定的十项基本条件。
三、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须逐级申报,国家、省、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不能连创,新申报的社区只能创建郑州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去年创建为郑州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可以申报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往年已创建为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的可以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四、拟申报创建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要按照社区提交申请、乡镇(街道)书记签字盖章、县(区)审核的程序,认真组织开展。
五、各乡镇(街道)上报时要选择基础较好、上报积极、主动申请、具有综合减灾示范作用的社区。
六、各乡镇(街道)于3月23日前将申请社区名单(盖章)报送至中牟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 宾 郭欣怡 联系电话:62126296
附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