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1-08-25 2021-08-25
中牟县减灾委员会 关于调整中牟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牟县减灾委员会的通知》(牟政文〔2020〕32号),以及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对中牟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耿志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王秀良   县政府二级调研员

        赵  雨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郝宏彬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吕运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亚威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李拴中   县科协副主席

        岳艳丽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玉杰   县教育局副局长

        潘俊英   县科技工信局副局长

        王伟立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宏涛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陶宝明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郝宏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继超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金  梧   县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郭东丽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宋君建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袁喜亮   县城管局副局长

        王  秀   县农委副主任

        韩献忠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张书敏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文杰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孙志强   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魏国赋   县卫健委副主任

        张忠周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李森林   县审计局副局长

        吕书峰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闫喜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杜  刚   县医保局副科级干部

        王兴燕   县政务数管局副局长

        刘浩亮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刘雨心   县气象台台长

        刘金凤   县税务局副局长

        董红斌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党组副书记

        张兆祺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冉珂珂   县政府办公室人防管理科科长

        朱建辉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孔  博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县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减灾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郝宏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忠周同志兼任。

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防灾减灾救灾专家组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制定我县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牵头组织全县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负责因灾倒损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承担中央、省、市下拨和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做好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地震现场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开展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

指导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消防监督检查以及扑救火灾,开展应急救援,做好消防科普宣传工作。

县委宣传部:根据县减灾委办公室提供的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加强舆论引导。

县人武部:在全县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县政府和街道请求,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协调联系驻县部队参加重大灾情的抢险工作,做好部队抢险救灾的保障工作。

县科协: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程序组织防灾减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协助争取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参与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

县教体局: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转移师生员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协助县政府做好受灾学校重建等工作。做好体育场馆安全防范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应急避难场所。

县科技工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支持技术装备研发。组织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协调配合各电信企业做好抢险救灾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重大防灾减灾活动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维护,以及重大灾害期间灾区社会秩序稳定;积极配合灾区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运输安全畅通;依法打击灾区盗抢违法犯罪,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配合做好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死亡人员火化等殡葬工作。协调县慈善总会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自然灾害专项社会募捐活动,参与灾后救助相关工作。

县司法局:指导全县司法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立法和修订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程序进行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预算审核,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组织灾区群众劳务输出,维护灾区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奖励优待等工作。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抗震救灾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宣传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估、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临灾避险演练;负责做好灾区测绘和地理信息保障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上报灾害信息。负责组织和指导灾后村镇迁建、重建规划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机制。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重大灾情发生时,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输送的公路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开通减灾救灾“绿色”通道;根据减灾救灾工作需要,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全县公路交通安全监督、安全信息发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等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城市防汛、排涝、除雪工作,组织开展灾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开展灾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县农委:组织全县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防御和灾后指导生产救助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害生产恢复;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疫情、水生动植物疫情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农作物病虫害、水生动植物疫情等灾害信息,指导、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关注全县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做好农业生产的预警预报和灾情评估;负责制定全县农业生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供气象灾害防御建议和对策,做好农业救灾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验、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及动物疫情风险评估;负责组织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及时报告动物疫情灾害信息,指导、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制订应急预案。

县水利局: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洪水防御、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水利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灾后水利设施修复;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撑。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编制森林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配合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维护,为受灾群众提供应急避难场所。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应急救灾物资,稳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相关媒体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导我县旅游景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区应急避难场所。

县卫健委: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组织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县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做好灾区物价稳定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配合县减灾委办公室做好其他统计工作。

县医保局: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受灾群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

县政务数管局:配合相关部门统筹推进落实风险监测预警、灾害风险隐患综合信息化体系建设。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及确定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及标准和年度购置计划,做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指令按程序调拨。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灾情评估;负责制定全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承担提供气象灾害防御建议和对策,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县税务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灾减灾税收优惠政策。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协调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灾区环境污染情况的监测及出具的处置方案建议实施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掌握突发灾害和疫情期间灾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并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灾区修复工作的指导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消防监督检查以及火灾应急救援,做好消防知识科普宣传及演练。

县红十字会: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负责组织管理与调配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加灾区伤员救治、心理疏导等现场救护;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社会专项募捐活动,负责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备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人防办: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和城市人防专业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参与组织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活动。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开展灾区内供电公司资产的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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