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中牟县市场监管局印发《中牟县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一、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经营使用的药品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储存陈列条件是否符合标签标识规定、是否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疫苗、特殊管理药品、冷藏冷冻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等问题。
二、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集中整治。以医院检验室、口腔诊所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检查采购医疗器械是否索取、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是否存在未落实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仓库地址)、未按照标签或说明书要求运输储存产品、未按法规规定备案从事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化妆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整治。以医美机构、美容美发店为重点场所,查看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未经批准(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管理规定;是否存在“一号多用”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防控和化解药械化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集中整治期间,执法人员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宣贯药械化质量安全监管法规政策和知识。截至目前,共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117家,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下达责令整改6份,限期整改22家。
下一步,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药械化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药械化质量安全,督促有关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确保药械化市场安全有序,保障群众在节日期间用药用械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