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中牟县家家优鲜生活用品超市;
案件名称:中牟县家家优鲜生活用品超市涉嫌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违法主要事实:经查,2025年11月3日,郑庵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到中牟县家家优鲜生活用品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店不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25年11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检查,仍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时间:2026年02月13日;
案件编号:410122000120251117000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