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基层政务公开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7-17 2024-07-17
​韩寺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韩寺镇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和政策

为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食品投诉举报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制度和政策。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

1、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

2、市场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上食品安全的质量督查管理,推行食品安全放心消费与诚信体系建设;

二、韩寺镇市场监管所按照首接负责制的原则,认真做好投诉举报记录,需要转交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转交相应职能部门,并健全移交手续,不得互相推诿或拖延不办。投诉举报处理要及时规范,处理率要达到100%。

三、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由镇政府委统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处理。

四、镇各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员会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卷的档案管理和资料保管工作,并对投诉举报定期进行统计,每季度将本部门或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及处理情况汇总后,报送镇政府。

五、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报告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镇食安办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报告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并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进行定期督查。

韩寺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1、举报电话:62306008    

2、举报地址:韩寺镇市场监管所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