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切实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豫财农综〔2021〕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现进行公开公示。
公示期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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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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