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名称
单位用水报装
二、法律依据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2010年6月25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供水新增用户或者因用水量增加等原因需要接入或者改装、复装、迁移供水设施的,应当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通水。 2.《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经2016年11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依法取得特效经营资格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承担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急供水经营等工作。
三、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纸质、电子或电子证照共享)
四、办理流程
1、收件 报装是否在供水范围内
办理结果:是,可以申请
2、受理 提出申请 办理结果:填写相关申请表
3、审核 递交相关资料 办理结果:核验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4、决定 资料符合要求
办理结果:可以受理办理
5、送达 告知申请人
办理结果:受理成功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中牟县商都路与清阳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牟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水电气暖综窗。
办理时间:
八、咨询电话
0371-62032523
九、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网上办结